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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万封投诉信呼唤质量

1998-05-18 来源:光明日报 实习生 王霄翎 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1997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信件62.46万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高居榜首,占到总数的68%,暴露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诸多方面的问题——

去年5月,常州吴某家中某牌21寸电视机突然起火,损失财产2万余元,经查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苏州一老太被含有雷管残片的蜂窝煤炸伤,导致左眼失明;去年,山东寿光市几个乡镇的农民因使用质量严重缺陷的灭草剂而造成大面积玉米减产,经济损失20多万元……

1997年4月,哈尔滨市南岗区一商品房居室房顶5厘米厚的灰层突然坠落,险些酿成人命;江苏东台市一批商品房未经验收便出售,屋面渗漏、暴灰严重、铝合金门窗开启困难等问题接踵而来……

美容不成反被毁容,邮电服务差强人意,旅游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屡见不鲜……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1997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信62.46万件,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高居榜首,占到总数的68%,暴露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在各个领域中出现的问题。

虽然方方面面都在“抓质量、促生产”,“质量第一”的标语也随处可见,但现实的产品质量问题却不容我们乐观。几年来,产品质量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假冒伪劣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各类产品因质量产生的纠纷和事故时有发生。

近年来,工程质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建筑行业整体素质下降,工程质量管理滑坡,重大质量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1997年消费者对商品房的投诉有明显上升趋势,房屋质量差、售房陷阱多、无证施工等问题突出。如今商品房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住宅质量是建筑工程的重中之重,工程质量的提高直接关系着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与前两年相比,服务质量更加令人担忧。1997年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投诉比1996年增加了52.6%。

随着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更多的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一块一”官司到几十万元的诉讼;从一个人投诉到几百人集体投诉;从解决个人纠纷上升到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消费陷阱;从只要求退换到受到商业欺诈要求加倍赔偿,中国消费者越来越懂得依法护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涉及质量方面的法律已占到全国法律的40%强。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紧抓市场管理势在必行。在不久前举行的“3·15现象高层论坛会”上,国家工商局副局长李建中强调,要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彻底清除“假冒伪劣”是重要一环。一方面严把进货关,不让“假冒伪劣”上市,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市面上出现的“三无”产品成本低、质量差,相对售价也低,往往误导一些消费者。因而有必要引导消费者购买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和质量可靠的产品,抵制“三无”产品。抵制“假冒伪劣”,重要的是打掉各类“保护伞”,使“假冒伪劣”成为“过街老鼠”。

有效的市场管理应以产品质量的提高为先导。来自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资料显示,我国大多数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差,是制约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为此,国家技术监督局表示要继续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紧紧抓住一些热点商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袋子”、“菜篮子”、“火炉子”、“车子”、“房子”,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项执法大检查;加大对农用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和打假的力度,组织“打假下乡”活动,坚持开展“打三假、抓两配、促春耕、保秋播”的农业生产资料专项打假工作;净化购物环境,严格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检查;对家用电器进行专项抽查。另外,有关部门提醒生产厂家严把质量关,维护自己的企业形象,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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